当前聚焦: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四部门联合发布
10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主骨架能力利用率显著提高,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统筹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实体线网里程达到26万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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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主骨架基本建成,实体线网里程达到28万公里左右。6条主轴基本实现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各有2条及以上贯通;7条走廊基本实现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各有1条贯通,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各有2条贯通;8条通道基本实现铁路干线、公路干线贯通。
《意见》要求,完善网络布局,加强主骨架路线联网、补网、强链,提升网络效益。加快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加强普速铁路建设和改造,推进既有铁路运能紧张路段能力补强。
《意见》还明确,鼓励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稳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主骨架建设。
鼓励传统运输企业向联程、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
《意见》指出,完善网络布局,加强主骨架路线联网、补网、强链,提升网络效益。加快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加强普速铁路建设和改造,推进既有铁路运能紧张路段能力补强。加强东中部地区、主要城市群国家高速公路拥挤路段扩容改造,加快打通中西部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提升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例。以国家高等级航道为核心,加快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等干线航道扩能升级。
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雄安新区对外交通网络。打造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提升江海联运、铁水联运发展水平。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与内地联系综合通道。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快对外通道、轨道交通网、高等级航道网建设。畅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向出川出渝通道,加强区域内部交通联络。
《意见》要求,加快主轴建设,全面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间3条交通主轴能力,加快畅通成渝连接其他主要城市群的3条交通主轴,实施长江黄金水道扩能工程,重点推进长江口南槽治理二期工程等项目,加快长江干线航道实现区段标准统一。
同时,加强走廊建设,打通成渝昆高铁通道,实施京哈、连霍、沪昆等国家高速公路扩容,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等。并推进多条公路、铁路、航道通道建设,加大沿边铁路和口岸公路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松花江下游重点浅滩航道工程,推动黑龙江等国际国境河流航道内通外联。
提升枢纽能级方面,《意见》指出,加强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推进综合交通枢纽港站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新出海口等港口设施。加强进港深水航道和锚地、沿海沿江粮食码头中转仓库、集装箱码头配套危险品堆场等建设。
《意见》还要求,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运输方式信息共享、标准衔接、市场一体化。加快发展联程运输,加快货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大宗货物、集装箱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推动集装箱、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等在不同运输方式间共享共用,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鼓励传统运输企业向联程联运、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
坚持创新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推动感知、传输、计算等设施与主骨架交通基础设施协同融合建设。推进铁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打造新一代轨道交通移动通信系统,推动高速铁路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下一代列控系统、智能行车调度指挥系统应用。开展公路数字化行动,有序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周期数字化。积极推进智慧航道、智慧港口建设和智慧机场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跨省统筹布局、统一标准、同步建设。
同时,还要推进绿色转型,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意识,积极推行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进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港区、机场、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场站等近零碳示范区。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智能化、工业化建造,推广永临结合施工,推进建养一体化,降低全生命周期资源消耗。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
加强建设协同方面,《意见》要求,制定出台主骨架路线方案,深化各路径、各方式、各路线功能定位、建设条件、运输需求等研究,提出路线组成和建设要求。开展主骨架适应性评估,摸排铁路能力紧张路段、公路待贯通和瓶颈路段、未达标高等级航道,建立完善主骨架建设项目库,适度超前、科学有序确定建设改造安排。在五年发展规划(含中期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制定中,优先落实安排主骨架建设任务。
注重资源统筹,推进主骨架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线位、桥位、水域岸线等资源,推进多方式共用过江通道,促进交通通道由单一向综合、平面向立体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率。主骨架改扩建项目要充分利用既有通道资源,减少土地占用、环境影响。明确空间布局和用地控制规模,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线位、点位等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乡建设布局、河湖水域岸线等衔接协调。
同时,要深化主骨架项目建设标准研究论证,东中部地区新建高速铁路、新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要充分考虑长远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做好标准预留。长江、黄河、珠江等过江通道要结合地质条件、路网布局、地形、城市发展等因素充分论证建设规模和标准,其中新建高速公路过江通道原则上不低于6车道。普通国道原则上按二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高等级航道建设通航建筑物原则上应按千吨级及以上标准预留复线通航建筑物建设条件。重要节点特大桥梁、隧道应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等级,加强隧道防水排水设施措施能力建设。
《意见》提出,加强技术攻关,强化复杂环境条件下线路、大跨度桥梁、超长隧道、高升程大容量升船机等新型建造技术及高性能工程材料研发。加强高速铁路提速改造改建技术研究,推进高速磁悬浮铁路研究论证。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资金保障,发挥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多方面作用,完善中央交通建设资金政策,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主骨架建设倾斜支持。鼓励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稳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主骨架建设。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舒驰曾表示,交通运输部探索运用多种融资模式。用好专项债券政策,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发展。目前已有7个交通项目利用REITs方式募集资金374亿元。今年以来,全国已落地签约的交通运输PPP项目达99个、项目总投资9100多亿元。
舒驰指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扩大交通有效投资,为巩固经济恢复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及时疏通堵点难点,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在用足用好已出台政策基础上,不断谋划完善政策工具箱。
二是加快完善资金要素保障机制。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发挥国家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争取更多要素保障。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全力稳在建、扩新建、增储备。
三是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不断完善“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校对: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