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证监会处罚
(相关资料图)
10月25日新潮能源(600777)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分别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上述合同约定,国通信托受托管理广州农商行25亿元的信托资金(具体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华翔投资发放不超过25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专项用于华翔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信托期限为48个月。同日,你公司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你公司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对于上述事项,你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直至广州农商行对你公司提起诉讼后,你公司才于2021年3月4日首次公告该事项的相关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新潮能源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潮能源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2.69亿元,同比上升102.35%;归母净利润16.14亿元,同比上升433.14%;扣非净利润16.04亿元,同比上升430.64%;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5.87亿元,同比上升188.2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87亿元,同比上升2090.7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78亿元,同比上升2086.54%;负债率51.2%,财务费用2.28亿元,毛利率64.77%。
新潮能源(600777)主营业务: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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