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股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24日新华制药(000756)公开信息显示,新华制药股东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作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4月认购新华制药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37,091,988股,增持新华制药5.54%的股份,增持后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为39.86%。你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期间减持新华制药4,143,168股,涉及金额0.99亿元。

处罚决定如下: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新华制药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华制药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4.53亿元,同比上升10.39%;归母净利润2.93亿元,同比上升2.84%;扣非净利润2.68亿元,同比上升6.4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89亿元,同比上升28.7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905.37万元,同比上升16.1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518.95万元,同比上升44.11%;负债率48.83%,投资收益1029.72万元,财务费用1582.78万元,毛利率26.02%。

新华制药(000756)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和销售化学原料药、医药制剂、化工及其他产品。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