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规范“银行”字样使用 互联网平台应具审核义务


(相关资料图)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当前,存在一些并非从事金融业务的工商企业使用如‘时间银行’‘粮食银行’等‘银行’字样的情况,实际上相关名称完全可以用‘宝库’‘仓库’等其他名称替换,既满足合规要求,也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目前,浙江等地方已经开展了‘两山银行’等摘牌和更名工作,整改进展顺利。”12月2日,银保监会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谈及整改规范的有关工作将如何推进时,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举例介绍道。

《通知》显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对辖内“银行”字样使用情况加强监测。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银保监会该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场上频繁出现企事业单位、个人,甚至政府部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况。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容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依法应当予以整改规范。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近年来查处了多起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案件。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相关对应条文中对于“单位”“名称”等规定过于原则化,并且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当前出现了在微博、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上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引发公众误导的情况。有的地方推广公共项目平台时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并通过公开挂牌、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社会影响恶劣。

《通知》强调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整改牵头责任,要求加强监测;亦提出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加强职责范围内对含有“银行”字样名称的审核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规定了互联网相关平台的审核义务;同时还就互联网网站名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名称,规定了相关兜底条款要求。

例如“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要求注册‘银行’字样的账号和移动应用程序主体,提供金融许可证或者其他职业资格、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核验。未获相关资质的,不予注册、上架。”

除“银行”字样外,违法违规使用了“总行”“分行”“支行”“农商行”“城商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储蓄所”“资金互助社”等字样,仿冒银行机构营业场所装潢、网站外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外观和标志等情形,欺骗或者可能误导金融消费者的,亦将参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关键词: 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