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资讯】车牌丢了


(资料图片)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晨 尹峥嵘 戎芬 记者 王茸)号牌丢了网购一副假牌继续上路、驾照过期3个月毫不知情依然开车……近日,交管部门查获不少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2月1日10时许,交警八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雨花西路引导一辆阻碍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摩托车时,发现该车牌照框螺丝松动,号牌也似乎有异常。车主表示,之前的车牌丢了,尚未申请补办,为图方便在网上购买了一副与自己车牌号一样的假牌。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需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记12分并处3000元罚款。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1月30日,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在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3个月,驾驶人这才想起来驾驶证是有有效期的。民警对赵某的粗心大意进行批评教育,并提醒其尽快去换证,在换证之前不能驾驶机动车,同时对赵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一天下午4时许,江宁交警中队民警巡逻至宁桥北路时,发现一辆已属于“报废”状态的小轿车还在路上行驶,遂将其拦下。该车是一辆车龄超过10年的“老车”,根据规定需要每年上线检测,而车辆的检验有效期到2019年8月底就已到期,已超过3个周期未检验,根据法律规定,该车已属于报废车辆。与此同时,交警还发现驾驶人周某曾于2019年4月因饮酒驾驶被江宁交警中队查获过,当时他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扣12分并暂扣6个月。根据相关规定,周某要参加为期7天的“满分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但是由于周某文化基础较低,一直没有通过考试,驾照也一直没有取回。因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辆、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江宁交警中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吊销驾驶证、车辆强制收缴报废的处罚。

关键词: 交警中队 法律规定 吊销驾驶证 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