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头条丨上海发文新建公共停车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占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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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据上海发布,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道路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自4月1日起,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当按照“一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5%、二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2%、三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0%”的标准配建充电设施。

关键词: 公共停车场 设施建设 管理办法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