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高校专项计划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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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何洁)4月11日,记者从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网”获悉,包括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23所其他高校在内的95所高校,今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据悉,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专项计划”,又叫作“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三项基本条件: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会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可根据各省市招办发布的相关规定,查看具体实施区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报考流程,4月25日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在提前批次完成录取并公示。

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单报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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