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百事通!未履行14.87万元给付义务 洪涛股份及董事长双双遭“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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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3月3日,洪涛股份(002325)(SZ002325,股价2.05元,市值36.01亿元)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一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还有洪涛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年新。
近几年来,洪涛股份业绩持续承压,2020年、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3.5亿元、2.2亿元。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公司业绩仍未好转,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5.83亿~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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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60余条被执行信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西城法院于3月3日发布了限制消费令。根据文书内容,西城法院于2022年12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卢丽娜申请执行洪涛股份劳动争议一案,因洪涛股份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洪涛股份及法定代表人刘年新不得实施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记者查询到,卢丽娜于2020年12月17日因劳动争议在西城法院提起了对洪涛股份的诉讼,案件于2021年12月20日和2022年2月22日两次开庭审理。随后的2022年12月13日,西城法院进行了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4.87万元。其中还发生了对案件管辖权的争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发布于2021年5月18日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洪涛股份因与卢丽娜劳动争议一案,不服西城法院(2021)京0102民初5503号民事裁定,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
洪涛股份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提起对卢丽娜的诉讼,并上诉请求撤销西城法院的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至罗湖法院审理。北京二中院终审裁定,因卢丽娜提起诉讼在先,洪涛股份在罗湖法院提起诉讼在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案应由西城法院管辖。
为进一步了解案情,记者3月9日上午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洪涛股份,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这边不是法务,不太了解情况。”此外,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自2022年8月以来,洪涛股份共有60余条被执行信息,立案执行法院遍及广东、北京、重庆、内蒙古等10余个省市自治区,执行标的金额从数百元到2469.2万元不等。
公司业绩近年持续亏损
洪涛股份成立于1985年1月,注册资本12.5亿元,于2009年12月登陆深交所,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拥有众多高等级行业资质。
近几年来,洪涛股份业绩持续承压,2020年、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3.5亿元、2.2亿元。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公司业绩仍未好转,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5.83亿~6.6亿元。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洪涛股份尝试了多种方法。2022年3月,洪涛股份董事会决议将11.48亿元的其他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控人刘年新也于2022年8月宣布,拟向公司提供3亿元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仅如此,2022年10月20日,洪涛股份还宣布筹划出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房产。记者查询发现,这是2018年12月启用的该公司新总部大楼。
由于主业低迷,洪涛股份也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2022年5月,洪涛股份宣布投资设立凯豪达洪涛氢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氢谷),建设包括氢能高层次科研中心、生产工业园在内的五大空间,打造氢能产业生态圈。
2022年9月初,洪涛股份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力争洪涛氢谷今年(2022年)年底投入运营”。如今2023年一季度即将结束,该计划建设进度如何?上述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正在推进中,等待政府方面的手续办理完成,就可加快进度准备运营。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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