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焦点:金诚同达助森麒麟轮胎赢得美国法院反倾销终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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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四年诉讼,三次发回重审,金诚同达协助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森麒麟”)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反倾销终裁诉讼案中大获全胜,推翻了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中对森麒麟的两项不公平裁决。2022年6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将森麒麟的轮胎反倾销税率由4.41%(初裁税率高达11.28%)下调至1.27%。本月起,森麒麟开始陆续从美国海关获得退税,预计退税总额约900万美元。

回望本案之初,2018年3月,美国商务部在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反倾销第一次复审中作出最终裁决,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福建佳通的倾销幅度为1.50%,森麒麟的倾销幅度为4.41%。

终裁发布后,金诚同达团队协助森麒麟仔细审查美国商务部的税率计算过程时发现,其在计算森麒麟税率时针对不可退还增值税和出口买方信贷项目的两项调整涉嫌违反美国法律。律师团队与森麒麟团队经过认真研判:第一,美国商务部的做法涉嫌违法,具备可诉性;第二,森麒麟管理规范,在应诉中提交的大量在案证据足以支持其主张;第三,若胜诉,森麒麟税率将会下降,并将获得高额退税;第四,若美国商务部的错误做法得以纠正,整个中国轮胎行业将在后续复审的应诉中获益。基于上述考量,尽管考虑到美国诉讼往往费时费力,森麒麟仍决定委托金诚同达团队,将美国商务部的案涉终裁起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四年来,金诚同达团队与森麒麟通力合作、据理力争,成功推动美国法院将本案三次发回美国商务部重审。最终,美国法院作出判决,在两个诉点上全部支持我方主张,判决要求美国商务部重新计算森麒麟的税率。第一,在不可退还增值税是否构成一项出口费用的问题上,法院驳回了美国商务部的主张。法院认为,在中国的增值税征收体系下,在出口环节免征收并退还部分增值税,是为了保证税收中立,不构成一项单独的费用。第二,在出口买方信贷项目是否构成一项出口补贴的问题上,法院同样驳回了意美国商务部的主张。法院认为,即使该补贴项目是根据“可获得的不利事实”裁定的,仍然构成一项出口补贴,应当在倾销幅度中作出调整。

本次森麒麟维权之战的胜利来之不易。回顾全案,金诚同达团队总结两点经验供中国企业参考借鉴。一是要敢于斗争。在遭遇国外调查机关的不合理裁决时,中国企业要敢于诉诸司法救济途径,拿起法律武器对抗不合法裁决,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坚持斗争到底。美国法院诉讼程序冗长,中国企业要保持高度的战略耐心,坚定信念,将程序坚持到底。相信森麒麟的胜利将激励中国企业在应对国外不公平贸易保护措施的斗争中勇于亮剑,更善于亮剑。

关键词: 出口补贴 国际贸易 出口买方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