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隆物流回应增持南玻A资金来源 交易所继续发函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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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南玻A(000012.SZ)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80号) 回复的公告”。公告内容称,冠隆物流增持南玻A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主要来自于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等”。
一周前的3月23日,南玻A曾发布公告称,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隆物流”)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增持股份的平均价格为6.62元/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同时,冠隆物流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26%。
考虑到宝能系目前的实际境况,此次增持事件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尤其是相关增持动作的资金来源,及增持方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完成对南玻A的增持计划等。
根据南玻A3月30日的公告,冠隆物流表示,“虽然公司上层股东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而存在暂时性流动性困难,但随着市场的逐步复苏,相关流动性困难化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业务板块也逐步实现复工复产,整体发展趋势向好,因此不会导致本次增持计划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相关增持计划具备一定的可实现性及可操作性。公司不存在实施大额杠杆收购或‘忽悠式’增持的意图”。
“这意味着钱就来源于宝能系。宝能欠债高企,现在有钱就应该用来还工资、还欠款、还理财,这才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展示自己具有良好信誉的选择。”一位宝能系内部人士如此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亦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如果员工、供应商、投资者持有合法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这家公司的银行存款、房地产、对外投资的股权做执行,如果这家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有流动资金且没有被司法冻结的话,是可以直接被强制执行的。
“如果拒不执行,要看法院是否查询到这家公司名下的资产,比如银行存款、房地产、持有证券、持有基金份额、对外投资的股权等,如果有银行存款的话,可以直接划扣;如果是其他资产的话,需要进行拍卖、变卖或协议抵偿。如果公司没有资产,则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待申请人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后再申请恢复执行。”王怀涛同时表示,如果发现该公司有转移、隐匿资产、虚构债务等方式逃避执行的,可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司法拘留,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如最终确实未找到财产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该公司破产,对该公司未实缴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追缴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3月30日,深交所继续下发了“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189 号)” ,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相关关注函要求,“在宝能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中炬高新(600872)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近期存在被司法拍卖、宝能集团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被相关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以及持有你公司股份被质押、物业和汽车等资产陆续被司法拍卖等情况下,详细说明有关回函显示的‘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的具体安排,如属于上层股东自有资金的,应当结合上层股东当前资产负债结构、有息负债情况、可支配货币资金等,说明有关资金使用安排,是否可能因前述风险事件导致本次增持计划使用资金安排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进而影响增持计划的可实现性;如属于上层股东自筹资金的,应当说明相关资金筹集计划或者具体安排,可能涉及的资金最终提供方,以及相关筹集计划或安排的具体保障措施,以及是否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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